关闭

举报

  • 提交
    首页 > 招商引资 > 正文
    购物车
    0

    田林县招商促进局机构职能

    信息发布者:贾层jia
    2018-03-16 16:42:18   转载

    一、主要职责
    (一)贯彻执行国家、区、市、县有关对外开放、利用外资的方针、政策、法规。拟定促进全县招商引资的政策、规定,完善招商引资服务管理机制,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。
    (二)负责管理、协调、指导全县招商引资和投资投诉工作;调查研究全县招商引资、投资软环境建设和投资投诉工作情况,向县人民政府提出促进招商引资、改善投资软环境方面重大问题的建议;会同有关部门协调投资软环境建设工作。
    (三)负责拟定年度全县性的国内外招商计划,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。受县人民政府委托,牵头组织全县性重大对外招商引资活动;参与中国——东盟博览会有关项目招商的工作;负责协调办理全县赴国(境)外举办招商活动的工作。
    (四)负责策划、组织实施田林组团参加国内外重大投资洽谈活动;负责对国内外重要投资考察团(组)来访的接洽工作;牵头负责本县组织的国内外投资合作项目的洽谈、签约跟踪、协调和服务工作。
    (五)代表县人民政府依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律、法规以及田林县有关政策,受理、协调和处理县外投资者投诉事项;对县外投资者投诉的受理、处理工作实施检查、指导、协调和监督;向本级受诉单位交办、转办投诉事项并进行跟踪督办;根据县人民政府的授权,在办理投诉工作中行使调查权、转办督查权、协调权和行政处分建议权。
    (六)根据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,负责整合社会及民间投资项目资源,建立和管理全县招商项目数据库,组织开展有关项目前期工作,协调县直有关部门项目立项和项目储备工作。
    (七)负责建立全县招商引资网,与市、自治区、国家以及境外主要投资国家或地区的投资促进机构实现联网;开展网络招商,发布招商引资信息;负责全县招商引资项目等有关数据统计;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招商引资宣传工作。研究国内外投资政策,掌握国际、国内资本流向,综合分析国内外招商引资动态,向县领导及有关部门提供招商引资信息及提出工作建议。
    (八)负责在本县召开的政府间区域经济协作会议的筹备工作。
    (九)承办县委、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    二、内设机构
    根据上述职责,县招商促进局设3个职能股(室):
    (一)办公室
    综合协调局机关的事务、政务工作。负责局机关的文电处理、秘书事务、政务信息、机要保密、安全保卫、档案文件、车辆管理和行政后勤等方面工作;负责财务、固定资产管理工作;负责有关关会务、接待工作;负责局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建设;负责局机关工资福利、人事档案等管理工作;负责局机关在职人员的考勤、考核、奖惩等工作;负责文件、工作总结、情况汇报、典型经验材料的起草及有关公文的草拟工作。
    (二)项目招商管理股
    负责研究拟定招商引资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目标,报县政府批准组织实施;指导和统筹协调全县各部门、各乡镇及有关单位的招商引资工作;提出全县性招商引资活动的方案、承办国内外经济合作代表团来访的联络、接待、洽谈、签约等有关工作;根据县人民政府的授权,拟定举办全县性参加国内外重大招商活动的工作方案的策划;发布招商引资信息,开展网络招商。
    负责整合社会及民间投资项目来源,与自治区、市有关部门项目对接,建立和管理县级招商项目数据库;牵头或参与组织有关项目的考察、论证、评估等前期工作;负责协作和招商项目的收集、整理、筛选、编印和信息发布;按照国家产业政策,建立和完善全县招商引资项目库;创建和管理全县招商引资信息网络,编印田林县招商信息,加强与国内外的信息交流,掌握经济技术协作的招商引资动态,向县委、县政府提供经济技术协作和招商引资的决策依据;负责编印田林县指南等对外招商材料;负责本县招商引资有关数据的收集、综合、统计、分析和编报工作等;负责有关招商活动中签订意向和协议项目的跟踪、协调和服务工作。
    (三)综合法规股
    负责协调处理外来投资的有关事项,做好签约项目的跟踪服务,建立外来企业档案,负责外来投资者投诉工作,对全县外来投资者投诉的受理、处理工作实施检查、指导、协调、监督;负责招商引资初审确认的项目,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,接受投资者委托,代替投资者办理项目的有关手续。负责全县招商引资项目以及外来投资企业的实施、跟踪服务,协调项目的开工建设、试产、投资中的有关问题,建立项目档案,协调有关部门兑现政府承诺的各项优惠政策。负责贯彻实施国家、自治区和百色市对外开放、招商引资的法律、法规和方针政策;牵头研究制定田林县招商引资的政策、措施及管理办法,并具体组织实施;组织、参与全县招商引资重大课题调研工作,自觉开展政策法规研究,为投资者提供政策法规咨询;负责研究制定全县招商引资目标责任制、奖励制;负责制定招商引资的规定、项目跟踪实施考核办法等细则,协调解决有关政策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;负责受理外商投诉工作,协调投资者与有关部门在适用法规上的分歧的调解服务工作。
    三、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
    田林县招商促进局事业编制7名。其中:局长1名,副局长3名。一、主要职责
    (一)贯彻执行国家、区、市、县有关对外开放、利用外资的方针、政策、法规。拟定促进全县招商引资的政策、规定,完善招商引资服务管理机制,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。
    (二)负责管理、协调、指导全县招商引资和投资投诉工作;调查研究全县招商引资、投资软环境建设和投资投诉工作情况,向县人民政府提出促进招商引资、改善投资软环境方面重大问题的建议;会同有关部门协调投资软环境建设工作。
    (三)负责拟定年度全县性的国内外招商计划,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。受县人民政府委托,牵头组织全县性重大对外招商引资活动;参与中国——东盟博览会有关项目招商的工作;负责协调办理全县赴国(境)外举办招商活动的工作。
    (四)负责策划、组织实施田林组团参加国内外重大投资洽谈活动;负责对国内外重要投资考察团(组)来访的接洽工作;牵头负责本县组织的国内外投资合作项目的洽谈、签约跟踪、协调和服务工作。
    (五)代表县人民政府依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律、法规以及田林县有关政策,受理、协调和处理县外投资者投诉事项;对县外投资者投诉的受理、处理工作实施检查、指导、协调和监督;向本级受诉单位交办、转办投诉事项并进行跟踪督办;根据县人民政府的授权,在办理投诉工作中行使调查权、转办督查权、协调权和行政处分建议权。
    (六)根据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,负责整合社会及民间投资项目资源,建立和管理全县招商项目数据库,组织开展有关项目前期工作,协调县直有关部门项目立项和项目储备工作。
    (七)负责建立全县招商引资网,与市、自治区、国家以及境外主要投资国家或地区的投资促进机构实现联网;开展网络招商,发布招商引资信息;负责全县招商引资项目等有关数据统计;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招商引资宣传工作。研究国内外投资政策,掌握国际、国内资本流向,综合分析国内外招商引资动态,向县领导及有关部门提供招商引资信息及提出工作建议。
    (八)负责在本县召开的政府间区域经济协作会议的筹备工作。
    (九)承办县委、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
    打赏捐赠
    0
    !我要举报这篇文章
    声明 本文由村网通注册会员上传并发布,村网通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。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,不代表村网通立场。本文如涉及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,我们将在24小时内予以删除!